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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發(fā)布回購細則征求意見稿:回購股份上限不得超過下限一倍

2018/11/25 9:19:16      挖貝網 李根

挖貝網 11月25日,深交所發(fā)布上市公司回購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對回購資源來源、回購股份數量上下限、價格做了全方位的要求。

資源來源:自有資金;發(fā)行優(yōu)先股、債券募集的資金;發(fā)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資金、募投項目節(jié)余資金和已依法變更為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金融機構借款;其他合法資金。

回購數量或者總金額:回購股份數量或者資金總額的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

回購價格區(qū)間應當合理:回購價格區(qū)間上限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該股票平均收盤價150%的,應當在回購方案中充分說明其合理性。

對于回購股份的委托不得在以下時間進行: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個小時;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深交所表示,不得利用回購股份操縱本公司股價,或者對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等特定主體進行利益輸送。

深交所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顧股份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證券欺詐等違法違規(gu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