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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法草案審議:不得強制轉讓技術 平等參與標準化工作

2018/12/23 21:10:47      新華社

據新華社報道,外商投資法草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有望替代早年制定的“外資三法”成為外商投資領域的基礎性法律,為新形勢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外商投資法草案擬確立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所必需的相應制度,主要包括: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國家支持企業(yè)發(fā)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平等參與標準化工作;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yè)公平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國家對外商投資不實行征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實行征收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等。

我國高度關注知識產權保護,依法平等保護外商投資企業(yè)知識產權。草案明確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yè)的知識產權,鼓勵基于自愿原則和商業(yè)規(guī)則開展技術合作。草案規(guī)定,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協(xié)商確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

統(tǒng)計顯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國依據“外資三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累計達95萬家,實際利用外資累計超過2萬億美元,外商投資已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