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被拒投訴受委屈:買到早產(chǎn)罐頭維權(quán)咋這難

2009-06-10 16:51:50      柯稱

  退貨被拒,投訴受委屈,折騰三趟沒結(jié)果

  本報訊(記者 柯稱)家住青山區(qū)110街坊的任女士買了瓶橘子罐頭,回家后才發(fā)現(xiàn)生產(chǎn)日記標注為“2009/06/25”。她要求超市退貨被拒,隨后去工商所投訴,又遇到執(zhí)法人員態(tài)度不好。為了兩元錢的“早產(chǎn)食品”她先后跑了3趟,還沒有個結(jié)果。

  買到“早產(chǎn)”19天的罐頭

  6月6日晚,任女士在工業(yè)二路某大型超市購物,特地為兒子買了瓶橘子罐頭。第二天她向街坊推薦,鄰居開玩笑說:“別是過期產(chǎn)品喔?!比闻恳豢瓷a(chǎn)日期還真有問題,不是過期反而是“早產(chǎn)”——2009年6月25日。

  “還好沒給孩子吃,‘早產(chǎn)’的食品太不可信了?!比闻侩S后去超市要求退貨。任女士稱,她在和超市服務臺兩位服務員溝通時,旁邊一位穿藍色衣服手拿對講機的女士,對她吼道:“要么換一瓶,要么去找工商?!?/p>

  投訴遇尷尬

  任女士馬上打12315投訴到冶金街工商所。任女士稱,當天工商所幾位員工看過罐頭都認為標注日期是“6月25日”,接待她的是一位男工作人員,“他給超市方面打了電話,對方稱下午才有時間,而我告訴他下午我沒時間。他掛了電話就沖我發(fā)火,很大聲地吼,讓我要么下午再來,要么拿著東西走人。‘沒見你這么牛X的,投訴還要挑時間’。”

  離開辦公室后,任女士越想越委屈,便打電話到市工商局進行投訴,“接電話的王站長說會批評相關人員,讓我放心?!?/p>

  截至記者發(fā)稿仍無結(jié)果

  昨日上午,記者以任女士弟弟的身份陪同她再次來到冶金街工商所,一位梁姓工作人員稱,所長已知道那天的投訴,“所里已經(jīng)嚴肅批評了那位同志,我代他向你道歉。”

  隨后,在工商要求下,超市一女負責人帶來了5瓶任女士購買的同批次罐頭(生產(chǎn)日期均為3月25日)和進貨單。并稱03看上去像06是因為日期正好標在了黑體字上,產(chǎn)生誤會。由于工商人員也不能肯定到底是06還是03,一時無法定性。

  原本只想退貨的任女士因為生氣,堅持要求按新食品法給予10倍賠償。超市方認為難以接受,提出等經(jīng)銷商來證明生產(chǎn)日期。

  隨后記者亮明身份,工商人員表示需要等廠方的人來一起認定,稱一有處理結(jié)果將盡快通知。但截至昨晚記者發(fā)稿時,這起糾紛仍沒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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