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在肯德基就餐吃出塑料片 店方稱又沒吃進去

2009-06-17 22:20:47      謝春年

  顧客在肯德基吃快餐時吃出塑料片,向店方討說法。在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答復時,這名消費者表示要向媒體投訴,而店方負責人竟稱“要換身衣服好上電視”。

  5月31日下午,汪先生到肯德基紅星店用餐,一份墨西哥雞肉卷吃到一半時,感覺口中有異物,拿出一看竟是從塑料袋上剪下來的三角塑料片,約2平方厘米。汪先生隨即叫來服務員,服務員說,可能是工作人員疏忽,把裝漿袋上剪下來的塑料混進了正在做的雞肉卷里。汪先生要求作出處理,服務員回答說,要么換一份新的墨西哥雞肉卷,要么退掉這份雞肉卷的錢,此外沒有別的辦法。面對滿不在乎的服務員,汪先生要求該店打印一張消費票據(jù),然后留下了自己的聯(lián)系電話,希望該店負責人給一個說法。

  當晚6時許,該店姓黃的經理打電話聯(lián)系汪先生。“吃到塑料片只是意外,又沒吃進去,無論誰來處理,最多只能退還購買墨西哥雞肉卷的費用。”黃經理說。

  “當時我表示要請媒體來曝光,該負責人竟回答說‘要換身衣服好上電視’!”汪先生對此非常生氣,認為肯德基負責人在出現(xiàn)質量問題后太不負責。據(jù)了解,今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其中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6月3日,記者聯(lián)系肯德基紅星店的管理方,隨后肯德基紅星店黃經理約見了汪先生,表達了歉意,表示愿意按問題食品10倍的價格進行賠償。“我沒有要肯德基的賠償。”汪先生昨日告訴記者,“我的目的就是要讓肯德基店方明白,不能忽悠顧客。”

  肯德基管理方一名周姓負責人對記者說,對汪先生的不愉快就餐經歷,他表示歉意和遺憾,今后如出現(xiàn)質量問題,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合理合法地與顧客協(xié)商。

  編后:在本報記者出面后,店方答應給予“十倍賠償”,而消費者并沒要這筆錢,只是接受了道歉。這說明,消費者的初衷并非是想索賠,而只是討個說法、善意地提醒對方重視而已。這本是一件很小的食品質量糾紛,消費者之所以向本報投訴,就在于店方起初的態(tài)度讓人無法接受,有店大欺客之嫌。看來,面對類似的事情,商家誠懇的認錯、改錯態(tài)度,往往比“十倍賠償”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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