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信農貸因出借的100萬元長期未還 將一自然人起訴

2018/11/05 14:00      挖貝網 王宇

  挖貝網訊 11月5日消息,銀信農貸(832944)因出借給自然人朱廣喜100萬元借款,到期未還,將朱廣喜起訴至人民法院。

  涉及訴訟判決情況(挖貝網wabei.cn配圖)

  2017年10月26日,銀信農貸與朱廣喜簽訂了借款合同,郭琴、朱長樂、韋桂珍等三名自然人為連帶責任人。約定由銀信農貸向朱廣喜出借100萬元,借款期限24個月,時間自2017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結息日為每月15日。

  但自2018年7月15日后,朱廣喜未能按約定償還利息,經多次催促朱廣喜均未執(zhí)行,此行為已構成違約,故銀信農貸提起訴訟。

  銀信農貸請求,解除與朱廣喜的借款合同。朱廣喜支付本金100萬元及利息。原告銀信農貸對被告名下房產南京市浦口區(qū)新馬路175號浦欣家園59幢一單元101室在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權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本金、利息、保全費、律師費、訴訟費。

  現(xiàn)南京市雨花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朱廣喜償還銀信農貸100萬元借款本金,利息5.63萬元及律師費1萬元。自2018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償還本息不低于50000元,至遲至2019年11月底履行完畢,律師費10000元于2019年1月30日前給付。若朱廣喜未能按約履行義務,銀信農貸有權將被告朱廣喜的名下不動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上述債務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被告郭琴、朱長樂、韋桂珍對被告朱廣喜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銀信農貸方面表示,公司將積極按照人民法院的判決執(zhí)行。

  來源鏈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2/1541148865_700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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