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改以來人民幣匯率波幅調整的主要步驟

2008-07-30 13:39:27      張曙東

    2005年7月21日

    中國人民銀行宣布,現(xiàn)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nèi)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nèi)浮動.

    2005年9月23日

    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即日起,擴大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調整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的管理方式,實行價差幅度管理,美元現(xiàn)匯賣出價與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交易中間價的1%;現(xiàn)鈔賣出價與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交易中間價的4%,銀行可在規(guī)定價差幅度內(nèi)自行調整當日美元掛牌價格;取消銀行對客戶掛牌的非美元貨幣的價差幅度限制,銀行可自行制定非美元對人民幣價格,可與客戶議定所有掛牌貨幣的現(xiàn)匯和現(xiàn)鈔買賣價格.

    2007年5月18日

    中國人民銀行宣布,2007年5月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對非美元貨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和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價差幅度管理辦法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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