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照二次收費明示爭議多

2009-07-18 11:04:44      廖愛玲

  婚紗照二次收費明示爭議多

  婚紗攝影合同公開論證;影樓代表稱二次消費占30%至50%

  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邀請各方人士就《婚紗攝影服務合同》舉行公開論證會,影樓代表表示,新合同要求明示二次收費操作難度大。

  6月24日到7月5日,《婚紗攝影合同》曾在“首都之窗”網站公開征集社會意見(本報曾報道)。昨天,市工商局在對合同適當調整后,邀請消費者、婚紗影樓、消協(xié)、攝影行業(yè)協(xié)會、法學專家、律師等各方代表近20人,就婚紗合同各自提出看法和意見。

  在論證稿合同中,要求影樓明示二次收費項目。在昨天的論證會上,影樓方代表認為,該約定操作難度大,據(jù)一位影樓代表透露,在整個婚紗攝影消費中,二次消費大約占30%到50%。

  市工商局合同處處長王珊表示,工商還將繼續(xù)對合同進行修改,今年年內有望正式出臺。

    ■熱點爭論

  1 二次消費應列出清單

  專家:北京市律協(xié)律師邱寶昌指出,應該把婚紗攝影可能產生的二次消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合同中列出一個詳細清單,讓消費者像在餐館點菜那樣,畫鉤選擇自己想要的項目,這樣消費者就能對到底二次消費了哪些很清楚,避免糾紛。

  影樓:巴黎春天攝影公司負責人認為,詳細列出二次消費的清單在操作上有困難,把攝影的所有東西都報價難做到,因為影樓有很多新產品會不斷更新增加,不可能隨時都寫進合同里。

  西城區(qū)婚紗攝影商會副會長杜旺龍則表示,現(xiàn)在婚紗攝影發(fā)展勢頭很好,如果把合同訂得過于死,簽得過于細化,不利行業(yè)的發(fā)展。

  2 照片是否當眾銷毀

  工商:論證稿合同里規(guī)定,對套系約定外的樣片和底片等圖像資料,如消費者需要,影樓應按照價格轉讓給消費者,如不需要,影樓應當面銷毀。

  影樓:約定當面銷毀沒有太多必要。因為在照片后期加工過程中難免會出現(xiàn)一些小問題,導致已選的個別照片無法使用,所以消費者未選的照片不宜當場銷毀,影樓一般都是最多保留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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