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董事長代行表決權 月旭科技2股東請法院撤銷股東大會決議

2017/02/13 14:32      任秋榮 任秋榮

挖貝網訊 2月13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掛牌公司月旭科技(832463)屠炳芳、吳琰2股東不滿股東大會若干決議,董事長趙岳星代2人投了贊成票,該2股東向法院申請撤銷委托協(xié)議、撤銷該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趙岳星系月旭科技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挖貝網了解到,截止2016年6月底,趙岳星持有月旭科技17.4%股權,是第二大股東。屠炳芳持有月旭科技25.1%股權,是第一大股東;吳琰持有15.8%股權,是第三大股東。屠炳芳、吳琰二人均是月旭科技董事,但不在公司擔任實職。

2014年4月,屠炳芳、吳琰與趙岳星簽訂《委托協(xié)議》,約定在未來三年內,屠炳芳、吳琰委托趙岳星行使股東在股東大會的投票權,由趙岳星根據自己的意見行使屠炳芳、吳琰作為股東的投票權。且協(xié)議有效期內,協(xié)議約定的委托和授權不得撤回、撤銷。

按照協(xié)議約定,趙岳星代行駛委托權應于今年4月才到期。

1月20日,月旭科技召開董事會,預募資3780萬元,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認購全部。鑒于此,月旭科技將新增2名董事,1名董事是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JINSHANZHANG(張金山),1名為職工代表董事(將由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為此,董事會人數(shù)由5名增加至7名。

上述董事會提議,屠炳芳、吳琰投了反對票。2月8日,月旭科技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屠炳芳、吳琰依然反對,董事長趙岳星替其投了贊成票。

現(xiàn)張金山已正式被任命為月旭科技董事。為此,屠炳芳、吳琰向法院申請撤銷委托協(xié)議,并向法院申請撤銷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據悉,月旭科技原董事會包括趙岳星、屠炳芳、吳琰、李煦、趙學詩5人,其中李煦、趙學詩系趙岳星妹夫、堂哥,吳琰系屠炳芳妻子的妹妹,由此月旭科技原董事會為兩個家族控制。據悉,2016年9月,趙學詩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檢察院批捕,后趙學詩董事一職被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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