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定造頻頻股權質押以解資金危機 公告或現(xiàn)“烏龍”

2018/02/28 11:54      王建鑫

近期,有這么一家公司在短短一個月內,公司實控人連續(xù)進行了兩次股權質押,并搭上了公司設備和土地,合計融資金額高達5400萬人民幣。如此頻繁進行股權質押融資,看來公司確實流動性遭遇危機。另外,公告中或許出現(xiàn)了烏龍事件。

廣東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通力定造,證券代碼:839336.OC)2月23日補發(fā)了一則公告,就2月13日公司大股東溫麗蓉利用其所持股份質押融資一事做了全面的披露。而這是公司新年開始以來第2筆股權質押融資。

通力定造是一家主要從事特種彩色包裝紙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的制造業(yè)企業(yè),其產品廣泛應用于化妝品、酒類、手提袋、書簽、服飾吊牌、智能終端(平板電腦、智能手機等)、高級音響等產品包裝之中。1999年11月8日成立于廣東,2016年10月14日在股轉系統(tǒng)掛牌。

2017年半年報顯示,公司去年上半年總收入0.63億元,同比增長34.6%,凈利潤0.103億元,同比增長152%。截至去年年中,公司總資產2.4億元,資產負債率28.5%。如此看來,公司算得上一家穩(wěn)定經營、持續(xù)盈利的企業(yè),可這樣一家企業(yè)為何需要頻頻融資呢?

銀行借款還不夠,再以售后回租融資

股權質押本是企業(yè)或者企業(yè)大股東進行融資和增加資本流動性的一種手段,但同時這種融資方式也不可避免的帶來了較大的風險。而本文主角通力定造卻在今年1月15日和2月13日連續(xù)通過兩位大股東手中的股權質押融資合計5400萬元,看來公司資金確實緊張。

首先是今年1月15日,廣州中科粵創(chuàng)孵化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粵創(chuàng))為通力定造向銀行申請2000萬元的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而公司第一大股東溫國明則向中科粵創(chuàng)提供8,000,000股的股權質押擔保,其擔保股本占公司總股本12.12%。公司在其后的披露中表示本次股權質押用于緩解公司流動資金壓力,不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變化。

顯然第一次融資獲得的2000萬元還不夠資金周轉,一個月不到,2月13日,公司另一實控人第二大股東溫麗蓉質押 2,000,000 股給廣東粵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科粵科融資),配合天堂鎮(zhèn)S113公路南側的一處土地使用權作為擔保,以淺層微處理生產線設備、部份造紙設備、部份公用工程設備等各類機械設備作為售出回租標的從粵科融資獲得3400萬元,租賃期限為36個月。

反觀這兩次融資手法,筆者疑慮頗多。第一次公司通過和中科粵創(chuàng)擔保從銀行中借出2000萬,令筆者不解的是,如果通力定造不通過第三方公司,直接以其擔保的8,000,000股質押給銀行貸款,按照當時每股10元的價位和較低的折扣率0.3(市面上股權質押融資折扣率正常為0.3到0.6)計算,也至少可以貸到2400萬元。如此大費周章卻只貸到了2000萬,是否是因為通力定造在和銀行貸款過程中遇到一些阻力呢。

同樣令筆者不解的是,對于一家市值兩億多的制造業(yè)企業(yè)而言,2000萬還不能解決燃眉之急嗎,為什么一個月還沒到,便又再次尋找融資,不惜以股權質押、土地抵押和設備售后回租的形式,一口氣融資3400萬。為此筆者分析了通力定造的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不如往年,短期周轉顯狼狽之態(tài)

翻開通力定造去年的半年報,發(fā)現(xiàn)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雖還算馬馬虎虎,但和2016年的高業(yè)績相比真是退步了不少。除了收入和利潤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外,盈利能力上總資產回報率(ROA)從2016年的13.46%下跌到5.67%,每股收益從原先的0.33元每股下滑至0.18元每股,而在成長能力上,利潤同比增長率從245.15%降至72.46%。

可話又說回來,業(yè)績增長雖然不如去年,但資本回報率也還算是個正值,利率增長率也不低,這些經營成果的下滑并不能解釋企業(yè)的頻頻融資行為,那么企業(yè)的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如何呢?

看到這里,筆者似乎找到了答案。流動比率上公司從去年的2.86降到了1.62,速動比率從2.23跌至1.08,近乎腰斬的下滑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為著原先可以無壓力償還的短期債務如今有接近一半出現(xiàn)了周轉問題。同時營運能力方面,存貨的周轉天數(shù)從21.73天增加到了260.17天,增長了10倍多。而公司的經營活動現(xiàn)金凈流量近幾年來一直都為負,報告顯示,2016年經營活動現(xiàn)金流量為凈流出1200萬元,2017年中期經營活動現(xiàn)金流量為凈流出770多萬元,以此看來,公司確實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怪不得公司要頻頻融資呢。

補發(fā)聲明或有錯誤,自搞烏龍還是迫于壓力解除質押?

此外,筆者發(fā)現(xiàn)通力定造2月23日發(fā)布的關于補發(fā)股權質押公告的聲明中有這么一句,“上述事項未及時披露,亦未告知券商?,F(xiàn)將該解除股權質押事項予以補充披露。”而筆者翻閱公司之前所有公告都未能發(fā)現(xiàn)與此次股權質押相關的解除或者終止事項。所以筆者大膽猜測大概率可能是企業(yè)自己搞了烏龍,是公告相關發(fā)布人員的失誤罷了,多了“解除”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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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或許有可能此聲明并沒有筆誤,而是企業(yè)事實上的確終止了此次股權質押,只是尚在流程中,所以還未發(fā)布詳細信息。那么這樣的話,董事會急于融資又匆匆終止,是否有可能是迫于監(jiān)管的壓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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