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哲注冊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獲賠15萬元

2009-07-27 16:23:19      王巍

  “范思哲”獲賠15萬元

  本報訊記者今日獲悉,知名品牌“VERSACE”、“范思哲”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一中院宣判,范思哲的商標權人獲賠15萬元。

  原告賈恩尼·弗賽斯股份有限公司為上述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該公司認為被告上海鈺海實業(yè)有限公司和上海路易賓利貿(mào)易有限公司在專賣店招牌、產(chǎn)品包裝、產(chǎn)品標簽等上突出使用原告商標“VERSACE”、“范思哲”的行為侵權。

  原告還表示,被告路易·賓利(北京)服裝服飾中心銷售被控侵權商品,并在專賣店招牌上使用上述標識的行為均構成對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被告意大利范思哲服飾皮具有限公司在上述被控侵權產(chǎn)品上標注“監(jiān)制”的行為以及在其企業(yè)名稱中使用“范思哲”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上海鈺海實業(yè)有限公司、上海路易賓利貿(mào)易有限公司、路易·賓利(北京)服裝服飾中心構成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被告意大利范思哲服飾皮具有限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同時賠償經(jīng)濟損失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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