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深橡膠前路未卜 3.26億巨債判決其連帶清償

2016/11/21 17:25      楊鳳 楊鳳

挖貝網訊 11月21日消息,新三板掛牌公司高深橡膠(833021)近日發(fā)布公告稱招行昆明金星支行以高深橡膠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9名為被告,因云南高深、昆明高深未付欠款一案,判決其連帶清償本息費用3.26億元。

據了解,償還款項包括銀行本金余額2.67億元,逾期利息、復息、實現債權費用等款項共計人民幣5879.3萬元。

訴訟起因在于云南高深、昆明高深與招行昆明金星支行分別簽訂了授信額度為3.5億元、1億元的《授信協(xié)議》,同日,高深集團與其他7名被告承諾為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與此同時,高深(集團)也以其持有的富滇銀行2018.1萬股股權為云南高深的《授信協(xié)議》提供質押擔保。

據悉,該案已于2016年11月16日云南昆明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令云南高深、昆明高深判決生效十日內就《授信協(xié)議》償還還銀行本金余額、逾期利息、復息、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款項,且包括高深橡膠在內的八名擔保人對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云南高深若未按時履行上述債務,可將其質押的富滇銀行2018.1萬股權進行拍賣、變價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據高深橡膠2016年半年報顯示,高深橡膠上半年凈資產為2.71億元,上述判決結果所涉及款項共計3.26億元,達到高深橡膠2016年上半年凈資產的1.2倍。目前,高深橡膠正在準備進一步上訴。

若高深橡膠上訴未能得到法院支持,高深橡膠及其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存在對本次訴訟涉案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風險,屆時將可能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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