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售過期食品被判退款

2009-06-11 10:00:59      張?zhí)?/span>

  本報訊 (記者 張?zhí)?通訊員 劉妍)食用了過期的牛板筋后,曹先生自稱感到全身無力并嘔吐腹瀉,醫(yī)院診斷為“心因性反應(yīng)”。他將銷售方北辰購物中心告上法院,要求返還兩袋牛板筋的費用4.8元,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法院昨日判決,北辰購物中心返還4.8元貨款,其余訴求未獲支持。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北辰購物中心出售的食品超過保質(zhì)期,應(yīng)退還曹先生所購貨款。曹先生提供的病歷本并不能證明其為此事發(fā)生了實際損失,也不能證明與牛板筋有直接因果關(guān)系。由于被告已當(dāng)庭道歉,故要求其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未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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