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許霆提現(xiàn)7萬被判4年

2009-07-01 07:39:48      余亞蓮

  辦案法官稱其行為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刑罰比“許霆案”要輕

  新快報訊 (記者 余亞蓮)“許霆案”曾轟動全國。不久前,梅州市豐順縣也上演了一出類似的“許霆案”。在梅州打工的江西小伙葉某幀,在ATM機上取款時,發(fā)現(xiàn)他人遺漏的銀行卡,試出密碼后先后提現(xiàn)7萬余元。近日,此案在梅州市中院公開宣判,葉某幀被判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獲刑4年。

  撿得銀行卡取走35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7月5日下午,葉某幀來到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豐順縣河濱支行的ATM機取款,由于和前面取款的女士距離很近,葉某幀不小心瞟見了她的銀行卡密碼。當葉某幀準備取款時,他發(fā)現(xiàn)這位女士把銀行卡遺忘在ATM機上了。

  葉某幀撿到這張卡后,來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豐順縣三門凹支行的ATM機試密碼,沒想到一試即中。他先后兩次從卡里取出3500元,直到ATM機提示該卡余額只剩下30元。

  在他市再次取走6萬多元

  平安無事過了一個星期,閑著無聊的葉某幀想去看看撿到的銀行卡有沒掛失,竟發(fā)現(xiàn)卡里顯示有69000元的余額。葉某幀便利用出差的機會,在惠州、廣州、江西等地,將卡里的69000元全部提現(xiàn)。

  一個月后,失卡的女士才發(fā)現(xiàn)自己的卡被盜用。她很少使用這張卡,但是在失卡后,有位親戚曾往卡上存入69000元。

  在ATM提現(xiàn)有影像記錄

  據(jù)記者了解,利用銀行卡在ATM機提現(xiàn)都會留有影像記錄。梅州警方正是據(jù)此迅速將葉某幀抓捕歸案。

  梅州市中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葉某幀趁被害人取款時偷窺密碼,后又利用被害人遺忘在柜員機內(nèi)的銀行卡取現(xiàn),其行為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法官說法

  “葉案”與“許霆案”定性上有差異

  同樣是利用ATM機犯罪,為什么該案的罪名和判刑都與“許霆案”不一樣?

  梅州市中院的辦案法官說,兩起案件在作案手段上有相似,惡意侵犯他人財產(chǎn)必定構(gòu)成犯罪,但兩者定性會有所差異。

  許霆適用的是盜竊罪,他利用的是銀行ATM機故障漏洞取現(xiàn);葉某幀適用的是信用卡詐騙罪,他利用的是別人的銀行卡。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信用卡詐騙罪的刑罰更輕。

  法官還介紹,在“許霆案”之后,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08年4月18日公布了《關(guān)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動柜員機(ATM 機)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該批復明確規(guī)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動柜員機(ATM 機)上使用的行為,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構(gòu)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guān)資料

  【許霆案】2006年4月21日,許霆與郭安山利用廣州某銀行ATM機故障漏洞,分別取款17.5萬元和1.8萬元。事發(fā)后,郭主動自首被判一年有期徒刑。許霆潛逃一年落網(wǎng),2007年12月,一審被廣州市中院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該事件經(jīng)媒體曝光后,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2008年2月22日,案件重審;當年3月31日,許霆以盜竊罪被判5年徒刑。2008年4月9日,許霆提起上訴;當年5月22日,終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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