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一年不夠賠,行言科技被員工索賠161.58萬

2017/02/10 11:28      胡程平

又一家新三板公司攤上事兒了。

2月7日,行言科技(870195.OC)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員工姚思煒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合計161.58萬元。

161.58萬看似是一比小數目,但卻比行言科技一年的凈利潤還多,這筆“巨額賠款”他真的要賠嗎?

被員工告到仲裁委,索賠金額竟比整年凈利潤還多

“世界上最悲催的事就是,我前腳剛掛牌新三板后腳就惹上官司了。”行言科技就是這個倒霉蛋。

2月7日,行言科技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員工姚思煒向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向公司索賠161.58萬元。

新三板指南研究中心資料顯示,行言科技的主營業(yè)務是為企業(yè)提供包括企業(yè)客戶大數據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廣告服務及UED設計服務在內的互聯(lián)網綜合服務。于2016年12月20日掛牌新三板。

細算下來,行言科技可能掛牌上市的興奮勁兒還沒過,就攤上了官司。

據指南君(ID:xsbzhinan)了解的資料顯示,姚思煒于 2013 年 9 月入職北京行言柏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來因姚思煒違反勞動協(xié)議,行言科技于2016 年 12 月 19 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于是,姚思煒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為由,向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仲裁委員會做出以下裁決:

1、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14307元。

2、請求支付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拖欠的報銷費用 4818元,體檢費用 433元,PMP 報名及考試費 6200元。

3、請求支付 2015 年項目提成 140000元。

4、請求支付 2013 年 9 月 7 日至 2015 年 8 月 7 日未按規(guī)定簽定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賠償金 1150000元。

上述列舉各項索賠金額的總和為161.58萬元。然而,指南君(ID:xsbzhinan)也注意到,行言科技最近一期年報的凈利潤也不過106.5萬元,遠不及姚思煒的索賠金額。

財務數據顯示,2015年、2016年1-4月,行言科技營業(yè)收入分別為,1284.01萬元,347.79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06.58萬元,20.15萬元。

按這樣的情況來看,如果姚思煒仲裁成功,對行言科技的打擊一定不小。不過,行言科技卻表示沒有大礙。公告指出,行言科技的經營活動依然正常進行,此次仲裁未對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但與此同時,行言科技也坦言因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暫時無法預計此次仲裁對公司財務方面產生的影響。后續(xù)公司將根據仲裁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員工向企業(yè)“討債”并非個案

在新三板上,員工的工資爭議一直是持續(xù)性的話題之一。

2016年3月2日,久銀控股(833998.OC)發(fā)布涉及勞動仲裁公告稱,公司與前員工方德生因解除勞動合同糾紛被提請仲裁。

起因是方德生不愿被辭退,申請仲裁向九銀控股索要8千多萬元的賠償金,這在當時也被戲稱為“最猛員工索賠案”。

這一案件后經仲裁委裁決,久銀控股需繼續(xù)履行與方德生勞動合同,并支付其工資16.21萬元,駁回方德生的其他仲裁請求。

同年9月,樂生活(837249.OC)也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與曾經的員工鄭玲因存在勞動爭議糾紛,被鄭玲告上法庭。鄭玲以雙方簽訂的《咨詢服務合同》及《勞動合同》為依據,要求樂生活向自己支付169.66萬元的勞動報酬和賠償。

樂生活則認為,鄭玲起訴的事實基礎為咨詢服務合同,并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并且鄭玲當初所負責的收購項目沒有成功,公司并不需要支付咨詢服務費。

基于上述事實,法院最終作出了民事判決,駁回鄭玲的訴訟請求。

避免糾紛才是上策

實際上,勞資糾紛在日常工作中早已屢見不鮮。

對此,業(yè)內人士分析指出,勞動糾紛更頻繁發(fā)生在一些管理不規(guī)范的公司上。沒有按規(guī)定簽署勞動合同、隨意訂試用期限、不按標準支付加班工資、辭退糾紛等問題均有可能鬧上法庭。

一般的企業(yè)遇上這種情況,經過仲裁委裁決就能結案,也有公司因與員工的勞動爭議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但無論哪種情況對企業(yè)來說都得不償失。

而且,在一般的勞務糾紛中往往企業(yè)要承擔的責任更大一些。因此作為企業(yè)加強管理避免糾紛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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