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安一迷失的世界

2009-11-27 19:34:36      陶 昆

  這是一個人對夢想的執(zhí)著,更是他用半生沉浮對劫難與不公的抗爭。

  □文/本刊記者 陶 昆 攝影記者/王 劍

  中軸線,一條將北京城等分為完全對稱的東西兩半的“黃金線”。這條由元、明、清幾個朝代的皇家建筑連接起來的軸線,南起永定門,穿過紫禁城的帝王家,翻越皇城制高點景山,一直延伸到鐘鼓樓。風水師說,中軸線體現(xiàn)了“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的思想;而在商人看來,中軸線則連接了北京最核心、最黃金的地段。

  然而,一塊位于北京中軸線北緣的“風水寶地”,卻給哈爾濱商人左安一帶來了無盡的風波。這塊惹人垂涎的地皮,將左安一命運的軌跡徹底改變。

  目標:北京

  左安一是一個不安于現(xiàn)狀的人,他的履歷,和那個劇變的時代緊密相連。

  1984年,金融學本科畢業(yè)的左安一被分配到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1989年,已經(jīng)升任外匯信托業(yè)務科長的左安一辭去了這份令人羨慕的工作,前往澳大利亞留學;1992年,在全民“下海”的熱潮中,左安一創(chuàng)建天圓經(jīng)貿公司,主營外貿和金融理財業(yè)務,逐漸積累起了他的“第一桶金”。

  如果一直這么按部就班地走下來,他或許不會遭遇到后來種種變故與折磨。然而,1995年,他又做了兩個重要的決定,從而再度改變了他的人生走向。

  他做的第一件大事,是飛赴美國,找到了外方合作伙伴,在紐約成立了紐約天圓金融公司(以下簡稱美國天圓),同時在國內注冊成立了天圓集團。在那個年代,外資的加入不僅意味著融資渠道的拓展,還能給左安一的民營公司帶來更多業(yè)務上的便利。

  第二件事情的影響則更為深遠,左安一決定,天圓公司正式從過去的金融理財業(yè)務轉向房地產(chǎn),業(yè)務布局直指首都北京。這一年,海南房地產(chǎn)泡沫徹底破滅,“爛尾樓”的概念開始為大眾所熟知,但左安一卻從中看到了中國房地產(chǎn)業(yè)的巨大潛力。左安一認為,海南的泡沫,緣于其經(jīng)濟發(fā)展遠不能支撐其地產(chǎn)業(yè)的過度膨脹,而作為中國心臟的北京,此時地產(chǎn)業(yè)卻是大有可為。

  最初,天圓公司相中了位于北京西客站附近的中國非金屬大廈項目,但由于合作方臨時出現(xiàn)變故,遺憾地退出了合作。隨后,左安一開始廣泛地搜集信息,在即將成為“中國最大工地”的北京城里尋找好項目。1996年,他的努力終于開花結果,天圓集團的注意力,聚焦到元泰大廈和長青大廈兩個項目上。

  對于年輕的天圓集團而言,同時運作兩個地產(chǎn)項目不啻為一項巨大的挑戰(zhàn),資金,是首要的問題。此時,天圓公司的資產(chǎn)不過2500萬元左右,哪里夠同時應付兩個北京的地產(chǎn)項目?

  好在,左安一出色的金融頭腦解決了這個難題。當年,牛氣沖天的股市給各地的證券公司帶來了大量的現(xiàn)金資本,而尚欠規(guī)范的金融監(jiān)管使得證券公司有著極強的投資沖動,左安一正是看準了這個機會,決心向證券公司融資。

  兩個來自北京的優(yōu)質地產(chǎn)項目毫無意外地贏得了證券公司的青睞,1996年5月至10月間,天圓公司先后拿到了哈爾濱財政證券公司香坊營業(yè)部(以下簡稱香坊證券部)共2億元拆借資金,雙方約定,以這2億元資金捆綁運作開發(fā)元泰大廈和長青大廈,香坊證券部按約定收取拆借資金利息及合作項目利潤的20%作為回報。

  誰都想不到,這樣一起普通的商業(yè)合作,會成為6年后一切風波的起點。

  風波乍起

  拿到資金以后,天圓集團的兩個項目進展順利:1996年5月9日,天圓集團斥資1200萬美元,通過美國天圓,開始收購元泰大廈。1996年9月14日,又與中國老齡協(xié)會達成協(xié)議,合作開發(fā)長青大廈。

  由于國家政策變化,1996年10月29日,中國老齡協(xié)會決定將長青大廈合作方變更為香港瑞成國際公司,并于10月31日通知左安一。

  在當時,左安一并不認為這個小小的插曲會產(chǎn)生多大影響,因為他又發(fā)現(xiàn)了另一個同樣黃金的地塊——即如今的天圓廣場地塊。被巨大的創(chuàng)業(yè)熱情鼓舞著的他樂觀地認為,長青大廈合作流產(chǎn),正好讓公司把這部分資源投入到新項目當中。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他第一時間將這個消息通知香坊證券部,接著又忙不迭地投入到新項目的工作中。

  接下來的幾年是最令左安一懷念的“黃金時代”。1997年1月,美國天圓正式控股元泰大廈,并于當年11月28日完成元泰大廈100%股權收購。

  天圓廣場項目的工作也在有序地推進。

  1997年12月2日,首都規(guī)劃建設委員會明確了天圓公司對鼓樓北中軸地區(qū)兩側用地(即天圓廣場地塊)的運作權利。

  1999年11月29日,天圓公司取得北京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規(guī)劃要點通知書”,確立了天圓廣場初步的用地規(guī)劃性質和建筑規(guī)模。

  2001年11月28日,天圓集團與廣東珠江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廣東珠江投資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簽訂合同,取得進一步融資。截止到2002年6月13日,珠江實業(yè)與珠江投資等投資方陸續(xù)向合資公司北京世紀天圓廣場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簡稱天圓地產(chǎn))轉入資金人民幣1.44億元。

  2001年12月25日,天圓地產(chǎn)向北京東城園林局支付首期拆遷補償款500萬元,天圓廣場項目進入實質啟動階段。

  2002年4月1日,天圓地產(chǎn)正式取得北京市規(guī)劃委員會出具的“規(guī)劃意見書”。這不僅意味著天圓廣場項目取得了最關鍵的法律文件,和原規(guī)劃相比,規(guī)劃建筑規(guī)模/建筑高度也從9萬平方米/45米提升到10萬平方米/60米……

  然而,就在行將瓜熟蒂落的關鍵時刻,一個源自故鄉(xiāng)哈爾濱的噩夢卻不期而至。2002年9月30日,左安一突然被捕!

  已到位資金1.45億元、完成了近1/3拆遷的天圓廣場項目,瞬間陷入了絕境。

  絕處逢生

  左安一被捕的導火索,是香坊證券部的借款出了問題!

  2001年,由于國家調整金融政策,嚴控各地證券公司在外投資,香坊證券部提出將此前拆借的2億元資金轉為債務。鑒于雙方長期形成的良好合作關系,左安一爽快地答應了香坊證券部的要求,并以天圓集團在天圓廣場項目中的股權(占整個項目的40%)作為擔保。

  為了便于操作,左安一還主動用自己在元泰大廈項目中的部分股份,置換了天圓廣場項目中的美國天圓的外資股份,以示誠意。然而,一夜之間,借款搖身一變,突然成了“詐騙”,而左安一為去美國天圓例行檢查工作所買的機票,也成了他“企圖逃跑”的罪證。

  直到2002年9月30日被捕的當天,左安一依然蒙在鼓里。他完全想象不出,自己怎么就成了千里之外哈爾濱的嫌疑犯?當五、六名哈爾濱市分局的警察敲響他在北京的家門時,他還毫無防備地請他們進來。

  領頭的警察說,天圓集團可能有些問題,希望左安一回去“協(xié)助調查”。

  天圓公司一直很規(guī)范,何況現(xiàn)在主業(yè)都在北京,在哈爾濱能出什么問題?左安一暗自覺得不可思議,但出于信任,仍很配合地隨警察返回了哈爾濱。

  孰料,一到哈爾濱,左安一就被關進了看守所。這一進去,就是5年!

  檢查機關拿出了證據(jù):1996年8月,左安一與老齡協(xié)會簽訂了長青大廈的合作協(xié)議。同年9月,老齡協(xié)會中止合作協(xié)議,并通知左安一。當年10月,左安一在明知長青大廈項目已經(jīng)流產(chǎn)的情況下,以拆借資金開發(fā)長青大廈為名,騙取了香坊證券部人民幣9800萬元……

  一個貌似完整的證據(jù)鏈浮出了水面,然而卻存在一個致命的問題:時間!

  檢察機關所提到的合作、借款等時間,與左安一的說法有著細微的出入,這不到一個月時間的差別,將決定左安一的生死。

  真相究竟是什么?身在獄中的左安一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jù),訴訟一步步向著不利于他的境地發(fā)展。

  時間已經(jīng)到了2003年11月,開庭的日期日益臨近,就在身陷囹圄的左安一一籌莫展之際,一個關鍵性的證據(jù)破土而出!案件重要證人、老齡協(xié)會方當年的負責人袁秀石因為“非典”無法出門,閑來在家中整理資料。他突然發(fā)現(xiàn),一個陳舊的工作日記本中夾著當年原始的合作意向書。開庭前幾天,律師通過袁秀石得到了這份原始文件,文件顯示,左安一與老齡協(xié)會達成協(xié)議是在1996年9月14日,而正式通知左安一終止合作則是同年10月31日。這證明,左安一所述的時間完全正確,借款時長青大廈項目正在運作中,左安一并沒有詐騙。

  感謝上天!拘押中的左安一忍不住為這近乎奇跡般的轉折歡呼。守得云開見月明,他急于要出獄,因為夢想中的天圓廣場,正在外面等著他。

  再墮深淵

  洗清罪名的左安一沒能等到無罪釋放,他等來的,是另一場新的訴訟。

  2004年1月18日,一直未能離開看守所的左安一被再次起訴。這一次,時間已不再重要,左安一的“犯罪事實”僅僅經(jīng)過粗陋的陳述即得以認定,短短一個多月后,2月26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詐騙罪名成立,無期徒刑!

  無期!曾經(jīng)以為洗清嫌疑的左安一恍如五雷轟頂。他突然想起,一直聽到傳言“有人要整你”,即將帶來巨大利益的天圓廣場,是他一項重要的“原罪”。

  細細想來,“被整”的傳言,確有太多蛛絲馬跡。被捕不久,左安一就被要求在一張空白的逮捕證上簽字,甚至有人說:“你一個私人公司做了十年生意,查你還怕查不出問題?”

  此外,被捕不到1個月,左安一就被要求以零價格將天圓廣場項目轉讓給哈爾濱興業(yè)產(chǎn)權經(jīng)濟有限公司,而此后過了1年多,左安一才遭到正式起訴……

  想起這一切的一切,左安一不由得不寒而栗。究竟是什么樣的利益,竟要把一個無辜的人陷于無期徒刑的絕境?一時間,憤怒與絕望占據(jù)了左安一的靈魂,他“恨不得立刻撲向‘整’他的人”,哪怕和對方同歸于盡!

  然而,憤怒并不能解決問題,妻女、父母,以及那個讓他魂牽夢縈的天圓廣場,也容不得他和誰同歸于盡。畢竟,這還是初審,冷靜過后,左安一依然選擇了相信法律,從此開始了漫漫上訴之路。

  身在獄中,上訴的重擔落到了妻子田繼紅的肩頭。在三年多的時間里,妻子的不懈努力令金石動容。為了替左安一申冤,妻子不僅積極配合律師尋找證據(jù),還四處尋求各界人士的幫助。

  付出總有回報,高銘暄、趙秉志等法律專家對左安一案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判左安一有罪證據(jù)不足;她給當時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寫信陳情,得到了相關領導批示……

  然而案件依然撲朔迷離。2005年7月26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哈爾濱市中院的判決,發(fā)回重審,哈爾濱市中院重審后依然維持原判……

  訴訟的反復波折讓獄中的左安一承受著常人難以想象的折磨,尤其是精神上的焦灼,常常讓他痛不欲生。牢獄之災還給他的身體造成了巨大的負擔,羈押期間,他兩次心臟病休克,幾近喪命,而直到如今,只要想起那些悲慘往事,他的腦袋就馬上又如炸裂般劇痛。

  左安一坦言,在獄中,他的精神支柱只有兩個:一是割舍不下家人,尤其是為自己申冤奔波操勞的妻子;二是天圓廣場,這是他最看好的項目,分隔愈久,摯愛愈深。

  唯有天圓廣場,還能給左安一帶來一些“好消息”。因為“詐騙案”的糾紛,以及缺乏相關人脈、經(jīng)驗,新接手天圓廣場的公司根本無力運作此項目,整體進度一直停滯。這意味著,只要能出去,左安一的夢想或許還能延續(xù)。

  陽光下的新生

  2007年9月5日,左安一永生難忘的日子。在第二次上訴后,黑龍江省高院宣布終審判決:左安一無罪!

  1800多個日夜的牢獄生涯,終于在這一天走到了盡頭。重新呼吸著自由的空氣,除了與久別的家人好友團聚,左安一魂之所系的,依然是天圓廣場。

  好事成雙。就在左安一出獄前4天的9月1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下發(fā)了622號文件,處理遺留房地產(chǎn)項目問題,天圓廣場項目赫然在列。這意味著,2005年4月1日因欠繳土地出讓金被收回的天圓廣場土地使用權,在政策上有了恢復的可能。

  5年的冤獄磨礪了左安一的性格,也磨平了他身上的許多棱角。既然項目恢復有望,那么,延續(xù)事業(yè),就是他的第一選擇。對于往日的夢魘,他早已不想追究,甚至不愿多提。

  接下來的日子,左安一的工作完全轉移到恢復天圓廣場項目中。本來,天圓廣場完全可以依據(jù)政策恢復其土地一級開發(fā)權(即不包含建房的征地、拆遷、市政配套等開發(fā)),但問題在于,當初左安一運作天圓廣場時,土地出讓招拍掛政策尚未出臺,天圓地產(chǎn)拿到的也是包含建房的全部開發(fā)權。若非遭遇飛來橫禍,天圓地產(chǎn)完全能夠完成整個天圓廣場的開發(fā),如今“復權”,自然也希望能夠拿回二級開發(fā)權。

  這個要求合情合理,但政策卻無相應范例,處理這個難題,需要的不僅是同情和理解,更需要開闊的胸襟來匡扶公平與正義。在被捕的幾年中,左安一恰好錯過了北京地產(chǎn)業(yè)飛速發(fā)展的黃金歲月,如今沉冤昭雪,在北京一片建設和諧社會的氛圍里,他也對政府能夠公正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充滿了期待。

  在推進復權的同時,左安一也開始為天圓廣場“輸血”,為此,他毅然賣掉了加拿大的房子——這是他歷經(jīng)浩劫后唯一剩下的財產(chǎn)。左安一陷入“詐騙”官司后,天圓廣場原投資伙伴珠江實業(yè)等為規(guī)避風險,撤走了已到位的1.44億元資金,終止了項目合作。天圓廣場急需新的投資者。

  2008年1月,左安一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天安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對方承諾,只要能夠恢復開發(fā)權,就為天圓廣場提供融資——其代價,則是對天圓廣場的控股地位。為此,天安中國還預付了一筆1000萬元的借款作為定金,左安一終于能長舒一口氣了。

  但前路依然漫漫。

  項目仍未落實,2009年6月23日,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紙判決又來逼債,責令左安一償還香坊證券部近2億元借款本息。

  欠債還錢,本屬天經(jīng)地義,被捕前,左安一就已經(jīng)償還香坊證券部4000萬元借款利息及部分本金。但冤案阻斷了他的還債之路,無奈之下,2009年7月22日,左安一向哈爾濱市中院及哈爾濱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要求賠償經(jīng)濟損失2億元,或恢復天圓集團對北京天圓廣場項目原有的開發(fā)建設權。

  值得欣慰的是,左安一的遭遇贏得了多方關注。北京市的不少領導,都對他的處境深表同情,天圓廣場的問題得到了重視。目前,北京市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左安一的復權請求,復權之路,似乎看到了熹微的曙光。

  當記者路過天圓廣場項目地塊時,里面正在施工——進行的是一個電網(wǎng)改造項目。望著熱火朝天的工地,左安一頗有些感慨。他眼中的希望之光,似乎映射出未來的某一天,一個宏偉的天圓廣場將在此崛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