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又反悔 連環(huán)計討房

2009-11-30 07:04:20      武新

  (記者 武新)見到房價大幅上漲,趙氏父子賣房后又反悔。父子制造兒子不贍養(yǎng)的“訴訟”,通過調解書確認房屋歸父親。買房人發(fā)現(xiàn)后申請再審。昨天,記者獲悉,在市一中院主持調解下,買房人與趙氏父子達成和解。買房人憑著新調解書,拿到了房產證。

  據(jù)了解,2002年,趙父將位于和平門附近的回遷房產權轉到兒子趙剛(化名)名下,2004年,趙剛將房子賣給了王強(化名),王強支付了全部購房款50余萬元。

  王強以趙剛的名義辦理了入住,但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于是,趙氏父子想把房子弄回來,但一直沒得逞。王強最終拿到房產證。

  ■計設連環(huán)

  一計 趙氏家族捆綁討房

  2007年初,王強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原來趙剛的父母、妹妹,趙剛的侄女、外甥女5人將趙剛和王強告上法院。原告表示,已拆平房原是趙剛父親的私房,拆遷被安置人口除趙剛之外還包括他們5人。他們知道趙剛背著他們賣了房子,請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行為無效。

  在法院庭審中,王強提交了購房的相關證據(jù),以證明趙剛有權處分涉案房子。2007年12月,市一中院終審判決確認房屋買賣行為有效。

  二計 父子二人設局討房

  之后,趙剛父子又想出另一個“計謀”——制造兒子不贍養(yǎng)的“訴訟”。趙父以兒子未盡贍養(yǎng)義務為由起訴趙剛,要求對方返還自己當初贈與的回遷房。在此案審理中,兩人簽訂了調解書,上寫“趙剛同意房屋歸父親所有”。2009年初,趙剛父親以調解書為依據(jù),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xù),領取了房產證。

  當王強去辦房產證時,才弄清了真相。針對趙氏父子的調解書,王強向市一中院提出再審申請。再審中,法院認為,王強依據(jù)生效民事判決,已經取得房屋物權,趙剛父親取得房屋產權,嚴重侵犯了王強的合法權益。

  經市一中院調解,王強與趙氏父子達成和解。房屋歸王強所有,王強給付趙剛父親經濟補償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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